靈 修 小 品
(11/22/2009)
五次
湯貴嫦
不知道是爺爺喜歡熬夜或底特律( Detroit )人習慣吃宵夜,他開的飯館,是從下午二點營業直至半夜才打烊﹙週末則二點﹚。如果在飯館打工時,午餐是下午四點半;晚餐是九點半。每次我們去看家人,我們吃喝是二個世界。起床吃早點、中午吃午餐。可是因為在餐廳,下午四點半聽到敲鐘,就又馬上流口水想吃東西,我們就又跟他們一起吃。六或七點時,因是普通吃晚餐時間,不吃飯會怪怪的,所以又吃。其實這頓是我最喜歡的,我可從菜單上點東西吃,平常是他們的套餐或自己點幾樣喜歡的套餐。或接外買電話時,聽到客人點的菜,是我喜歡吃的菜,就會請廚師多炒一點給我,對他們來講一點也不難。到晚上八點我已吃了四頓,我們還沒準備回家,只要九點半聽到敲鐘,我又流口水了,接著再吃第二頓晚餐。不管我們在底特律留多久,每天肚子都有脹脹的感覺,就像每天都是感恩節。可是如果每天不是吃五頓飯,而是每天五次停下來感恩。?我在底特律一天吃五餐,修道士放下一切來禱告。當然後果可以想像到,我就胖了幾磅,修道士培養與神更密切的關係。我想如果每天五次停下來感謝神、或每小時抽五秒鐘來感謝神,如果我們可有規律、固定的、每天來感謝神,是不是會更能幫助我們知足、成聖、像基督的樣式。總比那些敷衍了事的祈求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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